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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当我自己照着各处收集来的资料,勉强把他修复之后,已经过了半年多。
我记得他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
我好像看到了流星在一片深空中转瞬即逝,刹那明亮。
我在修他的半年里,已经自作主张给他取了名字,笙。其实是生命的意思,但是叫一个男孩子生太不好听就取了谐音。
我唤醒他之后,就直接这样叫他,可他毫不惊讶,好像很熟悉这个称呼了,黑色的眼睛缓慢地眨了眨,然后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自己的新名字。
我问他记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他的视线移开,声音听起来平静:记得。
他不愿多说,只回复一句没事。
我问他愿不愿意在此处落脚,他说如果你需要我的话。
然后他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他是照顾我生活起居的管家,在家听我单方面牢骚的树洞。
还是我喜欢的人。
我意识到喜欢笙的时候,是有次很晚很晚下班回家,他在公司门口接我,穿着灰色的卫衣,为了身份不被发现,帽子和口罩把他遮得严严实实,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看到我,面无表情地向我走过来,很自然地接过我的包,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看上去好像一只会把牵引绳乖乖交到主人手里的狗狗。
他的过往其实也很好推断,细枝末节中,不难梳理出完整的故事,被前买主反复拆解虐待,最后被抛弃。
我想到这些过往,抬起头,笙很动情地在吻我,他贴近我的眼睛,又一次咽下那些泪水,他说:我尝不到味道,虽然书上说眼泪是咸的,但是我不知道咸是什么味道。
我回吻他,否定他的说法:他们说错了,这次是甜的。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表情很惊讶:你不骂我?不把我送去销毁?
我说:我不会。
我说:我也做了很多糊涂的事。
我说:我不知道你对我也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