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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参议会由外
、国防
、教育
、科技
、工业
、公安
、国家安全
、监察
、民政
、司法
、财政
、国土资源
、建设
、
通运输
、铁
、
利
、农业
、商务
、文化
、卫生
、审计
等二十一个
门的
长和一位总理两位副总理组成,日常事务由总理负责
理,重大事务需参议会投票决定后才可
由国家元首审
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投票时每位议员一票,总理为两票,投票数占大多数既可通过。参议会直接向元首负责,替元首
理国家日常事务。
第五十七章中华帝国在线.
其中国防
又分为陆军
、海军
、后勤
、装备
组成。
中华帝国的宪法规定:国家最
领导人为元首,任期不限,是整个国家军队的最
领导人,也是政府的最
领导人,是国家重大事务的最
决策者。作为国家元首,还拥有宣战、媾和、缔约、召集和解散帝国参议会和众议会的权力,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的国民采取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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