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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曹景柯待他极好,日常接送不在话下,他想吃甚麽想要甚麽,即便是随
一句话,隔天曹景柯就会双手奉上;有需要对方帮忙的时候,只要汤宁朗一通电话,不
多
临行前,汤宁朗转
撇了他一
,只
:「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我的
觉不会变,不喜
就是不喜
,不
你是否认真,都没用的。」
听着汤宁朗逐句数落自己,曹景柯只是
痴迷的目光,「如果我
持呢?」
可是汤宁朗就是一个任
的人,他好像全然不在乎这些名和利,许多地方还是依着自己的喜好来,面对不
兴的事一件都没有少骂,无论行事还是姿态皆同从前无异,他这样的直率个
倒是讨了传媒的喜,至於观众就自然是有喜
他的、也有不喜
他的。
汤宁朗本来是想拒绝的,只是想避也避不开,几回接送下来,心想不坐白不坐,还是别人
赶着上的,倒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曹景柯的接送服务,甚至还期待对方每一次给他带的特
小吃来。尤其是红小路街的泡芙,汤宁朗喜
得不得了,所以曹景柯常常拿来讨好他。
对於汤宁朗而言,要说哪里变得不一样,那就只有生活里多了一个
烈追求他的曹先生。不知
为甚麽会说喜
自己、总是痴迷地看着自己的曹先生。
第12章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会让汤宁朗觉得多喜
对方一些。只是他却又矛盾地无法不喜
曹景柯对他无底线的纵容,以及一抬
就能看见的彷佛要溺死人的
恋。
汤宁朗皱了皱眉,微微抿着嘴,「随便你。」
曹景柯
,也不再说甚麽,打开了车门让对方下车,「我明天再来接你,早
休息。」
把手背凑到鼻尖
一闻,那里还残留着汤宁朗的味
,让他很想伸


舐。
接下来的日
里,汤宁朗以天价获邀为曹氏钟表代言人一事被传媒争相报导,让这个本来被遗忘的男明星一时备受注目,
价也莫名跟着
涨船
。
曹景柯虽然着迷,却不是白痴,不会看不
汤宁朗的拒绝,可他终究是活了三十多年的人了,比汤宁朗整整大上十七年,对於情场显然经历丰富许多,即使汤宁朗看起来并不是那
初
社会青涩稚
的男孩
,以他对付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仍是绰绰有余,自然不会因为汤宁朗的态度而打退堂鼓。本来就不可能期望对方答应,曹景柯只是想表明态度而已,让汤宁朗知
自己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虽然汤宁朗并没有给自己好脸
,但是曹景柯还是觉得这样的青年讨喜极了,比当初远远看着还更令他动心,觉得自己就算抛弃尊严也要追求对方。
没有甚麽轰轰烈烈的追求,就只是每天送送他、
接
送,就这样日积月累下来。
舍的态度让汤宁朗有些不耐烦,他不喜
这
有压力的纠缠,想更加果断地拒绝,却还记得对方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大人
,何况现在还是自己的金主呢。难得在说话前斟酌了一遍言词,他思考着如何把话说得好听一些,「反正……反正我不喜
你这
的。再说,你也
本不了解我啊,我
情其实不太好,
事从来不顾别人,没甚麽良心,人也很懒,不信你问我的经纪人,她可是讨厌死我了。」